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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存款“失踪”原来是“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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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8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所谓存款“失踪”原来是“被骗”

近来,银行巨额存款“失踪”成了网上一个热门话题。比如浙江杭州42位储户放在银行的数千万元存款“被盗”仅剩少许,泸州老窖存在银行的1.5亿元“不知去向”,义乌、南京、湖北、河北等地都出现储户存款“失踪”事件。银行存款真的会失踪吗?确切地说,上述存款不是“失踪”,也不是“被盗”,而是不知不觉中“被骗”了。

其实诈骗存款的案件早已有之,随着ATM机、POS机、网银、手机等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通过银行渠道或冒充银行诈骗成了一些骗子们的首选。

诈骗的形式,无非有三种

第一种是社会人员诈骗。比如泸州老窑公司“丢失”1.5亿元银行存款一案。有数名诈骗分子合谋伪造银行印章,编造假存款合作协议,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到公司上门开户,获取公司有关开户所需资料和印模,然后私刻假印章,伪造开户资料,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使用假印鉴将存款全部转出银行。再如,某保险公司配送员上门服务,利用特殊POS机上的银行卡复制器,盗取客户信息,然后制成伪卡盗刷客户资金。还有人在街头卖超低价大米,诱使路人在其特制POS机上刷卡……

在这类案例中,主要是客户未能辨别真伪,泄漏关键信息,导致资金被骗,银行似乎没有明显过错。当然,银行也有责任、有义务完

善相关制度和流程,银行工作人员有必要严格核对、明察秋毫,减少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

第二种是银行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诈骗。其常见的骗人诱饵是“存款利息高”。都知道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在2%-5%之间,活期利率不到0.4%,偏偏有人说存到某家银行的活期存款可以给10%-20%或者更高……馅饼真的会掉咱头上?

比如杭州那42位储户,中介骗子承诺给他们年利率13%,然后被领到银行对面的一个房间里,签订一份承诺书,内容包括“不开通短信提醒”“不开通网银权限”“不通存通兑”“不查询”“不提前支取”,更可笑的一条是“不对在银行工作的亲人朋友提起”……这个时候,怎么着也能想到这不是正常的储蓄存款吧。

发生内外勾结的诈骗案,有关银行必须对储户的资金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银行为了自己的信誉一般会对存款本金和正常利息先行垫付;司法部门也会根据各方所负的责任作出最终裁决。但无论如何,存款的高息是不受保护的,而且损失部分本金也是有可能的。

第三种是银行员工骗取客户存款。曾出现过银行员工诱骗储户多次输入密码,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暗中将存款转出。发生这种诈骗,你不用担心,银行会全部负责。

防骗有办法,忌贪忌粗心

高风险不一定能带来高收益,而高收益的背后一定是高风险。在当前高度自由的金

融市场里,任何存款或投资,风险与收益基本上是成正比的。年利率3%-4%的银行储蓄存款,有国家承诺兜底(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后,有存款保险公司兜底);年收益率6%-7%的银行理财产品,有银行承诺部分负责;年利率15%的P2P投资,有P2P公司或担保公司承诺担保;年利率20%多的企业集资,有集资企业承诺兑现;年利率30%的民间借贷,有借钱的那个人承诺还款。哪个有保障,哪个有风险,不言自明。能抵制住高息的诱惑,就不会跳进骗子的陷阱。

提高警惕,无论何时何地,保护好自己的账户信息。银行卡账号、密码、信用卡背面的验证码等,都不能轻易透露给别人。在POS机、ATM机上刷卡时要多加留意,拒绝一切非常规设备,注意对方任何小动作。一旦发现被盗刷,立即致电客服冻结银行卡,就近刷卡取得证据,然后报警。  (高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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