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反映,他有三辆重型货车,按照政府规定提前报废。可是政策规定每辆车报废的补贴应该是1.8万,而丛台区商务局给的补贴却只有1.5万元,李先生感觉不合理。
丛台区商务局市场科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相关规定,参照财政部、商
务部2009年黄标车报废车型划分及补贴标准(财建[2009]995号),我市目前提前淘汰“黄标车”,按照货车、客车、轿车三类车型给予补贴奖励。具体补贴奖励标准为:货车,重型15000元、中型11000元、轻型6000元、微型3000元;客车,重型15000元、中型
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不含轿车)3000元;轿车,1.35升及以上排量8000元、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6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3000元。李先生的补贴是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的。此外,除了这一规定,今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发
布了《关于印发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的通知》,明确了今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项目的范围和标准,报废车辆最高可补贴1.8万元。李先生把黄标车与老旧汽车报废补贴政策混淆。
本报记者安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