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英)8月13日,我市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量化问责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会,主要是对由国家环保部起草的此项规定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副市长高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问责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高和平指出,交办问题务必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部强化督察,对省环保督察
组交办问题要加快整改,定期调度,限期解决。“1+29”方案务必落实到位,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切实负起责任,硬起手腕抓落实。重点治理管控工作务必到位,抓紧研究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秋冬季停限产措施。“散乱污”企业务必整治到位,加大排查,强化整治,确保不出问题。督导问责务必执行到位,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曝光通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对上级交办整改问题逾期完不成任务的,一律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