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2021”已追回外逃人员1114人、赃款161.39亿元

2021年12月10日

8月31日,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周孟波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中国。((图片来源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11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百名红通人员”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图为庭审现场。  李金星摄

12月1日,“红通人员”、外逃涉腐洗钱犯罪嫌疑人范继萍被引渡回国。(资料图)

12月9日,一年一度的国际反腐败日。

作为最早签署和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始终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零容忍态度兑现履约承诺。

2021年1至11月,“天网2021”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1114人,其中“红通人员”16人,监察对象297人,追回赃款161.39亿元人民币;国家监委对外提出执法合作请求13项、刑事司法协助请求12项……

“天网2021”行动强化追逃追赃高压态势

12月1日,国际追逃追赃成绩单又添一笔——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公安部和黑龙江省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塞尔维亚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红通人员”、外逃涉腐洗钱犯罪嫌疑人范继萍被引渡回国。

4月2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在江苏省追逃办具体指导下,经无锡市、滨湖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不懈努力,外逃涉腐洗钱犯罪嫌疑人邱堂善回国投案。

继邱堂善归国投案后,范继萍的成功引渡成为今年打击涉腐洗钱行为的又一典型案件。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根据“天网2021”行动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既持续打击通过地下钱庄洗钱行为,又重视打击近年出现的通过虚拟货币等方式洗钱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月24日,“天网2021”行动正式启动。与之同步进行的是由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主导的2021年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10个月来,专项行动取得累累硕果。

自2月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吴杰凯、河北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许振霞、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委原副书记冼国良、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局原局长尹军、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房管局原局长蔡瑛等一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被相继追回。

3月,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福建省追逃办具体指导下,经福州市、仓山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外逃15年的“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蔡瑛回国投案。

他们的落网,不仅仅是追逃数字的增加,更释放了“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赃绝不止步”的强烈信号。

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直接啃食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追逃追赃工作必然要积极回应百姓期盼。5月11日,潜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梁月梅在广东省珠海市被缉拿归案;6月28日,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越塘村委会原主任冯德文回国投案。这些案例表明,恢恢天网之下,那些千方百计藏匿的“蝇贪”“蚁腐”到头来也只不过是机关算尽

而已。

细数追逃追赃工作走过的这些年,追逃手段的日益丰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这一趋势正在愈来愈强化。尤其是今年,我国积极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逆势而上取得一批重大战果。

8月31日,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周孟波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中国。周孟波曾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是中央追逃办成立以来从境外缉捕的级别最高的外逃腐败分子。10月2日,“红通人员”、辽阳农商银行原行长姜冬梅被缉捕并遣返回国,成为国际追逃追赃和金融领域反腐败重大成果。这两起案件都是由中方向外方提出执法合作请求,推动外方执法机关将其抓获并遣返。

另一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例,是外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许国俊的归案推动开平支行案追逃追赃工作历经20年取得重大成果,更是党中央“5年、10年、20年都要追”承诺的生动诠释。

11月15日,随着法槌落下,“百名红通人员”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依法裁定没收徐进贪污国有资金获利的780.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徐进受贿所得的8套房产等。

此次宣判,是继去年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后,我国适用特别没收程序对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作出没收裁定的又一成功案例。

积极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潮流

6月2日,“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挑战和举措,加强国际合作”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以线上线下混合方式召开。中方首次在特别联大这一最重要的多边场合,将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内容,系统阐述我国反腐败理念和国际合作主张,极大提升了我国在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中方紧扣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立足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定位,针对当

前全球反腐败治理领域的形势特点,提出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赢得各方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

我国在反腐败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不断增强,是以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成功实践为坚实基础。中国的反腐败成就和经验,为全球反腐败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范式。

9月9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三次会议将反腐败国际合作行动优先、拒绝腐败避风港、资产返还等反腐败内容纳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三次会晤新德里宣言》;

9月16日至1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周年杜尚别宣言》,提出“提高联合国在全球反腐败治理中的权威和作用”;

10月30日至31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上,包括腐败零容忍态度、拒绝腐败避风港、遵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内容写进《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罗马峰会宣言》;

11月12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2021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宣言》,纳入“拒绝为腐败罪犯及其资产提供避风港”“务实合作”“互学互鉴”等反腐败主张。

……

中国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多边主义,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向纵深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