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利

2022年05月10日

河北方允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李超

与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企业员工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

首先,企业应当尽量通过协商方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就劳动关系的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社保关系的转接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以友好方式实现裁减员工的目的。

其次,当企业发生经营困难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在短时间内又无

法与企业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被裁减的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按照该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这里所指的平均工资,是包括基础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加班工资等在内的全部工资,取解除劳动合同以前十二个月

的平均值,以此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身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以及正处于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处于孕、产、哺三期的员工,还包括已经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企业是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能通过协商方法解决。

总之,当企业发生经营困难不得不裁减员工时,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保证被裁减员工的合法权利,当企业渡过难关后需要重新招工

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用被裁减的老员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同时,如果企业的裁员行为侵害到员工的合法权利,企业员工也应当拿起法律武器,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控告,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