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复兴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0年05月07日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S3地块代建一所净用地面积不少于24亩的小学,建筑面积不低于8700平方米;S2地块代建一所净用地面积不小于12亩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低于4850平方米;代建教育设施按《邯郸市主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邯政办规〔2020〕2号文)执行,小学、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并且不再参与容积率计算。

4、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本次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6、其它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丛台西路25号鹿诚商务大厦A座701室联系电话:16503100005      联系人:孙先生

开户单位:邯郸市复兴区财政局  开户行:邯郸银行人民西路支行账 号:866200100100233218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复兴分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