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办事程序 减少群众负担

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停收复印件

2019年01月03日

本报讯(记者黄涛)从1月2日起,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各业务窗口全面取消向办事群众收取各类复印件或扫描件,如需复印件,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自行复印,不向办事群众收取费用。这是我市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实施的又一项便民惠民措施。

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趟清”“不见面”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紧紧围绕“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要求,通过多次研讨座谈、沟通会商,积极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精简合并收件资料,变多部门“各自为政”为合署办公,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件、数据共享、证书邮寄等业务办理模式,在全省

率先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一趟清”。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部分业务办理时限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注销、查封登记等业务实现了当日办结。同时,扎实开展“减证便民”服务,认真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取消一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此次,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又停止收取各类复印件,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群众经济负担,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