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晓明王金锋)日前,魏县的王某与妻子从亲戚家吃完饭后驾驶汽车回家,行驶途中,王某觉得前方道路太黑,打开了远光灯。当行驶至一条村道时,胡某驾驶的车辆从对面行驶而来,胡某双眼被王某车辆的远光灯晃到,影响了正常驾驶,遂向王某会灯示意其关闭远光灯,但王某并未理睬。胡某被激怒,下车拦住了王某的车辆,双方僵持不下,王某一怒之下驾车撞向胡某,后驾车逃离。胡某被
撞伤住院,后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近日,王某被抓获到案,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赔偿了胡某各项损失9万元,目前,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有关人士提醒,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仅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也可能引发司机间的纠纷,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此外遇事需冷静处理,切不可使用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