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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五毛食品”远离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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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五毛食品”远离孩子们

本报记者安志宏

辣条、面筋、荷兰豆、“唐僧肉”……这些价格低廉的“五毛食品”是孩子们手中最为常见的零食,而这些零食中,有些属于“三无”产品,食品添加剂或菌落总数超标,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

5月14日,市政府食安办、市食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孩子是否轻易能买到“五毛食品”?家长、学校对于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是否足够重视?记者对市内部分小学及周边进行了采访。

学校周边:“五毛食品”仍在热销

所谓“五毛食品”是指单价为五角左右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因其价格低廉、口感辛辣刺激、色泽艳丽受到孩子们的青睐,但其可能存在高油高糖高盐或甜味剂、防腐剂超标的问题,不利于身体健康。

5月16日11点50分左右,记者在滏河大街上的两家小杂货店看到,店门上挂着五花八门的小包装零食,其中包括辣条、荷兰豆、话梅等。店门口聚集

了五六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孩子们已经轻车熟路,直接取下自己爱吃的零食,付了钱边走边吃了起来。店主告诉记者,这儿离学校比较近,很多孩子放学后喜欢来买上几袋小零食,价格大多都是5毛钱一袋,最贵的也就一块钱,口味好,特别好卖。

在曙光街的一家小文具店里,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店里只销售文具不销售零食,可是记者在店里转了一圈,发现柜台上还是摆放着很多小包装的糖果和零食。

在丛台路上,记者看到几名小学生正拿着袋装小零食边走边吃。他们告诉记者,这些零食都是5毛钱一袋。虽然老师和家长经常说不准买零食,这些零食对身体不好,可是零食的口味对于他们的诱惑很大,并且中午放学肚子也饿,就偷偷买了在路上吃。

家长:让“五毛食品”无处可藏

11点,记者在绿化路小学门口看到,一、二年级的学生家长正在接孩子放学。市民芦女士告诉记者,她从来不让孩子吃这样的小食品,希望有关部门能严厉打击。建议其他家长也严禁孩子购买这样的食品,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

市民王女士表示,孩子还小不懂事,可是如果商家明知这些食品不健康,还要

销售给孩子们,管理部门就应该对其进行严厉处罚,让不合格的小食品在我市无处藏身。

绿化路小学4年级一班老师贾俊芹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对小街巷小摊点采取了长效治理措施,学校门口的流动摊点近两年来已经销声匿迹。在学校里,老师也经常教育孩子不要在校外购买零食,并在家校群里与家长进行沟通,劝告家长不要给孩子购买不合格的小零食。学生与学生之间互相监督,有效杜绝了孩子购买不合格零食。

记者在绿化路小学附近看到,校园周边基本看不到小摊点。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食品店里,店主告诉记者,他们店里经营的都是有信誉保障的食品。三无产品或价格低廉的不合格小食品对于孩子的身体不利,店里也绝对不会销售。

食药监局:生产销售不合格“五毛食品”将受到高限处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赵兵团告诉记者,整治行动中,将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进行生产加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其次,加大对“五毛食品”抽检品种数量及频次,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一律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召回和销毁,并及时核查处置,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最高处十五万元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最高将处货

值金额三十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积极开展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充分利用网络、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报纸等各种宣传形式,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讲长期食用“五毛食品”存在的健康危害,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产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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