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九州视野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专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江西某﹃校园贷﹄负责人被判刑
中国空军新闻发言人申进科9日发布消息
早期中国工人运动的卓越领袖——林伟民
版面导航     
返回邯郸新闻网
新闻搜索: 投稿平台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某﹃校园贷﹄负责人被判刑

新华社电(记者赖星)江西一家名为赊宝的网络公司向在校学生宣传“你分期,我还款”购车业务,以完成任务即可零元购车为幌子诈骗学生300余名。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该公司负责人高某有期徒刑十年。

2013年,高某注册成立赊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1月开始,他派遣员工在南昌多所高校摆展台、发传单,招收学生代理,向在校学生宣传其公司推出的“你分期,我还款”购车业务。

办案人员介绍,该活动要求学生自主选择若干月的分期付款用来购买某品牌电动车,再与天津易生小额贷款公司签署协议书,申请电动车市场价3倍左右的贷款,并同意将贷款委托支付至赊宝公司账户。赊宝公司再与学生签订承诺书,承诺学生每月完成公司宣传要求,公司会将当月电动车月供款返还至学生账户。

此后,易生公司停止审核放贷,赊宝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学生贷款。截至案发,高某采取上述手段向306名在校学生募集资金2548907元,已偿还612332.26元。2016年10月7日,高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单位名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后,高某不服并提起上诉。

3上一篇  下一篇4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3-0005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1304034000019/20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北大街42号    邮政编码:056002    投稿信箱:hdrbs@126.com
联系电话:0310-3111097(网站) 广告:3111071(日报)3111076(晚报)
所有内容为邯郸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