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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你还应该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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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高个税起征点:你还应该知道这些

自2011年起,个税起征点即调整为3500元,至今已有7年。近年来,代表和委员们一直在建议提升个税起征点,今年两会也不例外。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2018年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项七年来一直热议的话题终于列入政府工作日程。

空间:个税起征点提到多少合适

个税起征点上次调整是在2011年,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2011年调整后,我国实行的是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10%、20%、25%、30%、35%以及45%。

3月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吹风会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表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这是普惠性的政策。对这个问题,最近网络上也在热议。应该说这项举措是顺应社会各方面期待的。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67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11966亿元,同比增长

18.6%。

事实上,一部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史,就是一部中国人逐渐富起来的历史。1980年,改革开放伊始,个人所得税起步,当时的费用扣除额标准是800元。但彼时,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才64元左右,交税的主要是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到了1993年,国内公民正式开始交个税,但月薪能达到800元的也不过1%上下。但到了2004年,60%的人月薪达到800元以上,正是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助推了经济高速发展,也让个税改革驶入快车道,才有了2005年、2007年、2011年三轮密集的个税调整。

这一次,个税起征点能提到多少?答案还没揭晓。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调整起征点必须进入立法程序,需要科学论证,也会根据征求意见适当调整。但根据以往经验,可以确定的是: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将减少不少。比如2005年个税调整后,当年征税人群减少到26%;2011年,纳税人群降低到7.7%。还可以确定的是:交的税少了,钱袋子鼓了,消费自然更有底气。起征点的提升,将直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也能间接增加对劳动者的激励,提升就业率。

民意:中低收入者挣的少却交的多

其实,只要大家稍加留意就会知道,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议案、提案,几乎承包了每年的两会热点。

2015年,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就曾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今年她又认为应该提高到10000元;而早在2013年,著名编剧赵冬苓就曾联合31位代表提交《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议案》,提出多条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改进建议。今年她则坚持自己的观点,

“不管起征点最终定在7000元,还是10000元,现在的起征点肯定是太低了”。

除了这些名人们,各类社交平台上,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则更高。

群众热切的呼唤背后,往往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

从最现实的情况来看,经济不断发展,民众收入不断提高,更重要的是物价水平也不断攀升,所以个税起征点上调本身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事实上,回顾历史,我国个税起征点的确是不断上调的,分别在2006年、2008年、2011年有过上调,基本是每隔两三年就上调一次。而如今距离2011年确定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已经过去7年了。

那么这几年发生了什么呢?这次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5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7.4%,超过经济增速。这么一看,在如今的生活水平下,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让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的征收主体。中低收入者挣的少,却交的多,显然不够合理。

一句话,到了该上调个税起征点的时候了。

其实,从最朴素的出发点考虑,提高个税起征点,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老百姓(尤其是工薪阶层)交的少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如何,这次提高个税起征点,都是顺应民意的一件大好事儿。

统筹:提高个税起征点远远不够

从整个中国税制改革的维度来看,个税改革,也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毕竟,个人所得税收占中国税收总额还不到7%。

“税制改革很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通过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尽可能实现最大程度的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从这个角度看,仅提高个税起征点远远不够”,一名专家表示。

为什么会这样?这得从我国的税制的基本情况来看,目前中国的税制以间接税(流转税)为主。所谓间接税,就是指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

担转嫁给别人。比如,增值税就是典型的间接税。企业交完了增值税之后,通过价格,再向消费者收回来。

这一点本来无可厚非,但问题是,目前间接税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占比高达70%,也就是说,70%的税收隐含在商品的价格里面,是含在消费者消费支出的金额里面。

全国人大代表、税制改革专家刘小兵指出,有这样一个规律:收入越高的人,消费支出占其收入比重越低。相应地,他承担的间接税,占他的收入比重越低。这意味着,高收入人群,在国家70%的税收中贡献得越小;低收入人群,在这部分税收中贡献得越大。

这公平吗?只能说,税制改革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因此,在不少专家看来,如果整体税赋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未来中国的税制改革除了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还应该重点关注税制结构的优化: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来实现更加公平的税收体制。在此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也是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

综合:个税改革不仅要改免征额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表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举措是顺应社会各方面期待的。在理解这个问题上大家还要综合来看,因为前面在财政体制改革里还有一句话,叫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跟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专项扣除等应该是在一起写的,是一个完整的制度设计,本来是连在一起写的,但出于行文的考虑,把它分别放在改革和收入里面讲了,但是理解这个问题要统筹起来考虑。

实际上,个税改革不仅仅是免征

额的问题,还应该综合考虑税制。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认为,2011年,将个税免征额标准提高到3500元。如今已过去7年,随着经济发展,提高这一标准十分必要。关于增加专项费用扣除标准,之前已经试点允许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专项费用扣除,考虑百姓在这些方面的支出压力,体现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这也将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由分类税制迈向综合税制积累经验。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并不是仅仅是个起征点(免征额)的问题,我们说到个税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各个税制要素,除了起征点,还包括税率的档次、税收的分类与综合征收等问题。如果我们的焦点只放在税收的起征点上,反而会使得完善个税的整体思路被忽略,这将会削弱本来不强的个税调节收入的功。

观点:提高收入比调高起征点更迫切提高收入比调高起征点更迫切

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已多年没有调整。受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的影响,这个起征点显得偏低了。尽管如此,在收入问题上,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底层劳动者和一线员工的工资普遍较低,工资收入低于3500元的人群遍布各行各业以及各个社会层次。我的一位朋友一家三口人都在企业上班,仅一人工资上了3500元,是典型的低收入家庭。

很多上班好几年的工薪族,在工资低生活成本高的双重压力下,不得不啃点老。他们戏称,想缴纳个税,为国家做点贡献,却连纳税的资格都没有。现今一线员工的工资状况是:资方承诺的入职工资虚高,五险一金加上七扣八扣,最后到手的工资还不足三千块钱。工资低、积蓄少、支出大、后顾之忧多,导致工作积极性难以提高。很多年轻人宁可放弃急需用人的专业对口企业不去,也要考铁饭碗的就业择业取向,很能说明问题。

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很好,也确实该调,此举无疑将惠及很多人。但此建议对庞大的低工资群体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是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基础。

国民收入的落差感越小,社会的公平度就越高。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不能从主攻方向上解决收入不公的问题。只有站在全景高度上看待收入和个税问题,才能算好国计民生的大账。

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如优先提高底层劳动者和一线员工的工资。这些人的收入高了,再辅以取消某些不合理税目、降低个税税率,使个人所得税与物价水平相适应,其所产生的经济发展动力、社会繁荣程度和财富创造效应,远远大于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事有轻重缓急,提高低工资人群收入,比调高个税起征点更迫切。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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