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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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医疗费用谁来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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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生交通事故后——
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医疗费用谁来垫付

律师简介

常蒙律师: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细致严谨的办案能力。精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领域,熟悉各类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业务流程,成功处理大量疑难、典型性交通事故赔偿案,并且代理多起劳动争议、工伤维权等案件,办案经验丰富。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未上涛律师:201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后,在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职于妙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房地产、债权债务、劳动争议等。自执业以来,认真负责,把当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交口称赞。执业理念:善良是最好的法律。

10月24日下午2:30-4:30,本报“公益律师热线”如期开通,热线电话3100439铃声不断,来电咨询法律问题的读者络绎不绝。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未上涛、常蒙主持了本期热线。以下为本期热线实录: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读者问:我的亲属前段时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希望律师简要介绍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立即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22或110,急救电话120,若人员被困车内,还要急时打119通知消防队救援)并且保护现场。(开启双闪灯,在车后50至100米处放置反光三角架,夜间要开启示廓灯、后位灯,并扩大示警距离。如果事故发生地确属偏远或者手机信号不好,不能报警,受伤人员又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事故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发生事故,没有这5张照片,警察也帮不了你!

读者问:开车上班路上与另一辆

车发生刮蹭,由于刚考驾照没多久,头一次遇到交通事故,很是紧张。对方司机说是自己的责任,于是双方协商挪车到路边进行处理,可挪完车,对方司机就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一口咬定是我的责任。最后,我只好报警,交警问我有现场照片吗?我说有,交警一看照片,只看到两车撞在了一起,其它什么都说明不了。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才对?

律师解答:面对此类情况如果能防患于未然,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及精力。避免纠纷最重要的就是要收集好事故证据,有时候行车记录仪由于角度的原因也不一定能完全说明事故情况,所以事故发生后如何拍照取证就很关键。

1、全景照:车头及车尾(两张)

这张照片除了要注意对着整个车身拍照,还要注意拍下周边参照物给交巡警参考,能准确表达事故的发生地,以及两辆车边上的各种交通标志、标线等重要证据。

2、中心照:车身左右两侧(两张)

现场中心拍照,需拍下全视野两辆车子的相对摆布,以及两车在道路上的相对位置。车子在画面中的位置占比达到四分之三比较合适。

3、细节照:视现场情况(至少一张)现场细节主要包括碰撞点、刹车痕迹、散落物等。拍摄碰撞点需要对碰撞点局部放大进行拍摄,照片一定要清晰。切记要能看清楚碰撞的深度,或划痕的长度等,以便交巡警了解事故;拍摄刹车痕迹要清晰记录停车的位置和刹车痕迹的长度,这能说明车辆在事故中的行车轨迹,对于事故处理有决定性作用。车辆碰撞后会在路面形成散落

物,比如泥土、漆片等等,拍摄散落物能准确反映事故发生时的瞬间情况,但要注意拍摄时要能反映散落物的相对位置,要有参照物。

现场拍摄时,大家可以在车子侧面将停车时的车轮位置进行拍摄记录,可以用胶带或纸片一类物品在地面进行标记,以便出现纠纷时还原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为什么要扣车?

读者问: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为什么要扣车,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可以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八)非机动车驾驶人

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九)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双方都没钱垫付医疗费,该怎么办?

读者问:我下岗在家,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没有钱支付治疗费用,肇事者也说自己没钱垫付医疗费,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见到过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都说自己没钱,要求对方先垫付。这也很正常,先垫付的一方后期理赔过程中比较被动,那么,交通事故中,到底由谁来垫付呢?

1、药费垫付情形:(1)、车方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进行详细计算;(2)、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3)、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2、一般情况下医药费由谁垫付: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

3、肇事者不垫付费用时怎么办:如果伤者没钱治伤,车方也穷得响叮当,谁来垫付医药费?(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4、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应急医疗费: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书、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5、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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