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版: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博汇 微
网事 博览
警惕个人隐私遭窃取
版面导航     
返回邯郸新闻网
新闻搜索: 投稿平台  
3上一篇 2017年6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惕个人隐私遭窃取

家用摄像头成“天眼”

6月18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一则调查视频,视频显示大量家用摄像头遭到入侵,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破解IP地址,偷窥和贩卖他人隐私,且在窃取隐私的过程中,受害者丝毫不会察觉。隐匿的“天眼”让网友震惊不已,纷纷表示太可怕,更有网友担心手机前置摄像头也将被人利用。

家里安装监控,本就是图个安全方便。网友“米雪田”表示:“装监控是用来看我家狗狗的,我租的单间,就安在了天花顶,本来安摄像头是想让家里安全的,现在更不安全了,简直无良!我看的是狗,别人偷窥的是我家啊。”

如今网络深入到生活每个角落,吃瓜群众喜欢消费

别人的隐私,自然就有投其所好的贼。不少网友声称自己的隐私被消费,网友“葫芦”:“我们的隐私被明码标价进行售卖,说不定哪天社交工具里突然窜出一条视频,上面就是自己的直播。”网友“公民正主”表示:“这种事情,真是应了中国那句老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家用摄像头遭窃取隐私事件曝光后,一些网友认为杀毒软件可以有效预防“天眼”。对此,金山毒霸官方微博出面纠正,对于这种网络设备的安全漏洞或是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弱密码大行其道,杀毒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须升级固件同时使用相对安全的密码。不然,在自己家里安装的摄像头,就是给黑客装的。河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讲师胡玉文表示,经常更换自

己的密码是最有用的,目前而言并没有其他更好的做法。

对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马明华表示,公民的IP地址、账号密码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不当获取、非法使用的行为均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马明华认为,非法侵入私人摄像头获取隐私构成民事侵权,侵权者应该依照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规定,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民事责任。如侵犯公民名誉权、隐私权,还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另外,如果摄像头的生产、服务商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不符合国家标准,侵害用户权益的,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应该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张楠)

3上一篇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3-0005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1304034000019/20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北大街42号    邮政编码:056002    投稿信箱:hdrbs@126.com
联系电话:0310-3111097(网站) 广告:3111071(日报)3111076(晚报)
所有内容为邯郸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