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晓广陈晓)近日,涉县公安消防大队荣获“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特别推荐集体”称号,该称号由共青团中央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2个单位共同命名表彰。
涉县消防大队作为团省委唯一一个独立推荐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官兵大力发扬一二九师精神,视驻地为故乡,把群众当亲人,连续40多年不间断为严重缺水地区群众送水,长期帮扶驻地困难群众,连续23年对光华中学的
特困生进行资助,累计帮扶群众800余人,捐款捐物累计20余万元,捐赠书籍2200余册、学习资料300余套,创下了代代官兵接力“警校共建”的佳话。
建队46年来,涉县消防大队成功扑救火灾4600余次,抢
险救援3200余次,解救遇险群众1300余人。
建队46年来,涉县消防大队先后36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268人次立功受奖,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大队”,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消防监督执法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