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燕妮)日前,一名司机为了庆贺新车上路,违法燃放鞭炮,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月27日,司机张某某换了一辆新车。当天10时左右,为了讨个好彩头,张某某将车开到了复兴区建设大街机动车道上,在车头前燃放了一挂5000响的鞭炮,复兴区化林路派出所的民警巡逻至此,将他逮个正着。
警方介绍,张某某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我市禁止燃放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目前,张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我市规定在主城区范围内,除春节期间(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7时至22时)可以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全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希望广大市民提高文明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