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姝怡(市一中学生)
当今社会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就是好心救人却被误认为肇事者,因此有许多人不敢做好事,可是,真的弃伤病者于不顾又不忍心,假如你遇到了这样的事会怎么办?
2017年高考进入倒计时,莘莘学子们都在争分夺秒,我也不例外,但是那天,由于有点儿事情必须要回家,我不得不请假离开校园。家离学校骑单车有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转离校区不远,刚走进单车道,猛然看到前方路边躺着一个穿深色衣服的中年男子,蜷曲着身体斜卧在路边,表情很痛苦,闭目无声。
我顾不上考虑太多,上前连忙呼喊:“叔叔、叔叔……”没有回音,不过从表情观察似乎有意识,我伸手去摸了一下中年男子的静脉,有生命指征。“怎么办?怎么办?”正是接近中午时分,路上没有行人,突然想起快联系他的家人。于是,在他衣兜轻轻触了一下,还好,有手机在。我轻轻掏出他手机,急速的翻阅每一个手机号,查到一个名为“女儿”的电话,我马上拨了出去。很快,他的女儿和救护车就到了,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此刻,想起了下午有课,我急忙踏车前行。
一路上,我脑海总浮现电视和报纸多次刊登的一些救人者被讹而心寒的事例,也为自己刚才的举动有些后怕。为什么刚才自己没考虑后果?还好,遇到的是一位善良的姑娘,到场后一边查看父亲病情,一边不叠地说感激的话。
从这件事我联想到了善良人们善举之后的凄凉心理,以及有些人路见伤病者绕行的不善心理。那天,在没有任何人看到的情况下我救助那位中年男子,假如他的女儿不够善良讹我,假如患者不够善良,醒来后讹上我,我还真是百口莫辩啊!如果那天我看到病人假装没看到,再耽误两个小时或者一个中午,也许病人会失去性命。所以,面对这样的事情,管还是不管?不仅仅是救助者的良心问题,更是全社会该关注的一个问题。
我想,能不能出台措施,让公民只管当仁不让地救助,后续事务放心地交给社会,用各项制度和举措保障不让好人吃亏呢?
2016年,杭州出台条例规定,救人者无须自证清白,为救人者免除了后顾之忧。如此,救困扶危、助人为乐之举才会不断涌现。人有恻隐之心,有道德冲动、有利他之性,希望全社会都呼吁人性中光辉的东西,让我们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中善德、善念、善举等传统美德代代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