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遗失声明
学后池整作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阳光超市新世纪店志愿者们走进718所社区
“河长”年底前上岗
版面导航     
返回邯郸新闻网
新闻搜索: 投稿平台  
3上一篇 2017年3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长”年底前上岗

本报讯(记者李海涛)3月22日是第25届“世界水日”,也是第30届“中国水周”的第一天。我国在这两个活动中的宣传主题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昨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年底前,我市每条河流都会有“河长”进行管理。

河长制是指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日前出台的《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指出,年底前,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省级设立双总河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在全省选择11条主要河流和2个重点湖泊设立省级河长,分别由省委、省政府负责人担任;设区市和县(市、区)分别设立总河长,市、县、乡对辖区内各河湖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由本级负责人担任。

据了解,我市辖区内的河流均属海河流域,现有漳河、卫

河、滏阳河、支漳河等10条主要行洪排沥河道。近年来,这些滋养生命的河流面临着干涸、污染或功能退化等问题,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有效举措,对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谋划河长制工作方案,力争年底前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进而凝聚起全社会珍爱、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以推行“河长制”促进“河长治”,给每条河流一个清澈的承诺。

3上一篇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3-0005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1304034000019/20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北大街42号    邮政编码:056002    投稿信箱:hdrbs@126.com
联系电话:0310-3111097(网站) 广告:3111071(日报)3111076(晚报)
所有内容为邯郸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