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恒泽(邯郸市)
前些天与一位朋友闲聊,得知他在“3·15”这一天准备购买一款空调产品。我有些疑惑:为什么偏偏要等到“3·15”呢?他道出了其中的原委,一是搞活动,价格会便宜一点儿;二是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商家是不敢卖假货的,质量上放心。
“3·15”即是昨天——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年的这一天,各地工商、质监等部门及各大媒体便会纷纷行动起来,上街的上街、设点的设点,进行咨询宣传,甚至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央视也会照例为消费者奉献一台内容丰富的“3·15”晚会,曝光一批失信企业名单,教育大家如何识假、打假,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
然而,在热闹过后,冷静下来想想,我国消费者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依旧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可见每年仅仅单靠一个“3·15”是远远不够的。置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量使用添加剂、为保证食品的色香味使用违禁药品、化学制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还有什么医疗欺诈、教育欺诈、合同霸王条款等更是层出不穷、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
诚然,年复一年,“3·15”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总是这样的:这一天,总有骤然增多的投诉,总有雷厉风行的打假活动,也总能见到商家讳莫如深的笑容,也总能见到各企业不失时机的质量宣言……由此看来,“3·15”应运而生的背景是假冒伪劣产品的猖獗。于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将理所当然地成为了“3·15”的热门话题。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占领市场的重要法宝。在市场经济形成的今
天,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应是企业的一种职责。在地方保护主义的温床不断被摧毁的情况下,欲图谋利而生产伪劣产品,已无异是一种自杀行为。
由此说明,“3·15”的意义,也应该得到升华。消费者的权益仅仅只受到保护,已是远远不够的,消费者所期盼的,天天都是“3·15”。
滏水观澜
主持人郭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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