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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6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出台血液保障应急预案

主城区将在人员密集场所至少预设三个采血屋(点)

本报讯(记者安志宏)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出台了《邯郸市血液保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将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消除各种原因导致的采供血危机,指导和规范血液应急保障

工作,迅速、有序、有效、高质量地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预案》提到,各级政府是应急献血志愿者招募的责任主体,政府各组成部门、群团组织承担本部门本系统的宣传和应急献血志愿者

招募任务,驻军、武警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献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至少1个应急献血梯队,每个梯队不少于3日临床供血需求人数(团体献血人员不少于75%),应急队伍人员血型比例根据当地常规血型比例组建,并

组织梯队人员填写应急献血志愿表。实行登记管理,将应急献血团体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应急献血志愿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血型等有关信息输入数据库,每年确认1次,报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除常规采血屋、采血点外,应根据采血需要,按《河北省血液应急保障预案》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预设采血屋(点),并配备必要的场地、电力等有关设施保障,根据需要随时启动。其中我市主城区至少3个,主城区以外每个县(市、

区)至少1个。此外,还将建立健全应急采供血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及时供应所需物资。当市中心血站物资不足时,由市卫生计生委协调进行应急血液物资调剂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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