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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6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房顶需受益业主共同维修

日前,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咨询,他居住在顶楼,最近房顶漏水,他个人出资进行了维修。“楼房房顶部位是否属于公共部位?一旦损坏是否应由受益业主共同维修?”李先生对此心存疑问。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住房属于老房子。前段时间,一下雨房顶就漏水,无奈之下,他自己出资找工人进行了维修。事后,他越想越不对,因为一楼住户的下水道堵了,都会向楼上的所有住户收取疏通费,那房顶是否也属于公共部分?发生

渗漏时,是否也应由所有住户共同出资维修呢?

为此,记者咨询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楼房房顶部位属于公共部位,如果李先生小区的业主们缴纳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可以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申请分为四步:(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公共维修资

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房管部门申请列支。此外,如果没有缴纳此资金的,房顶发生损坏应该由受益业主共同承担。顶楼业主在维修费用上应该和楼下的业主们自行协商,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本报记者安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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