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解读高考报名政策
2015年高考报名即将开始,11月14日,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霍自祥就高考报名政策新变化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信息确认结束后不再补报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定于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进行。其中,11月18日前完成报名考生的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考生网上填报,12月1日至5日报名信息确认。需要注意的是,报名信息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11月18日前,各县(市、区)、各报名点完成报名考生的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未能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可在网报期间到报名点依次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网上报名和缴费。
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进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已经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以报名点或班级为单位,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
网上报名前,考生要正确选择考试类型、报考科类,艺术类专项代码,声乐、器乐、舞蹈类考生的专项测试项目代码,对口机械、农林类考生的测试工种和项目代码。要特别提醒考生慎重选择体育单招、其他单考和不参加省内联考的艺术类选项,避免因报考类别限制,造成不能参加统考或省内艺术联考测试的错误。
12月1日至5日,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同等学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照相、
采集指纹、核对报名信息等工作。
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在外借读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今年我省对拟报名的考生条件也有严格的要求。严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报名,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省制定的报名办法执行;各报名点不得接受户口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考生报名;所有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类及各种单独招生等)均须参加报名。
未在我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社会考生、在外省市借读回我市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县
(市、区)社会报名点报名。主城区社会报名点设在邯郸外国语学校(市三中)。除社会报名点外,其他学校不得接收未在本校就读的考生报名。
部分高校设置专项招生计划
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部分高校设置了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大名县、魏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有这两个县户籍,并有在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符合报考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否则不能报考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
我省将继续安排部分地方高校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农村户籍考生均具备此项招生资格。
本报记者 刘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