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一项长期重大任务。“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在当前新形势下,面临着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协商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和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机制,注重增强提案办理协商实效,促进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有序开展。
充分认识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重要性。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全局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是亲民、爱民、紧密联系群众的重要体现。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入进行提案办理协商,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提案办理协商是根据群众的普遍诉求,紧扣经济社
会发展中的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的平等对话,这也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升党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切实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应更加注重提案协商,把协商贯穿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坚持协商在前、走访在前、调研在前,创新思路、创新办法,不仅重视提案的办复率、满意率,更重视提案的办结率和落实率,强化跟踪问效,强化书面答复意见的跟踪落实,不断提高提案协商办理水平。夯实协商基础,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在提案质量上下功夫,将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着力提高提案质量。规范协商程序,完善提案办理运行机制,开展提案办理协商要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办前协商,确保交办准确;加强办中协商,提高办理满意度;加强办后协商,实现提案办理实效的最大化;重视“二次办理”,不断
巩固提案办理成果,落实提案办理协商的长效机制。增强协商意识,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实行重点提案重点协商,有力促进提案办理工作;实行综合提案多方协商,提高综合提案的办理实效;实行普通提案面对面协商,使提案办理成为集思广益、增进共识的过程。加强督查协商,健全提案办理评议机制,开展同类提案办理集中协商、重点提案办理专题协商、综合性提案办理联合协商,在相互协商中认真听取承办单位和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研究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协商民主方面的优势和专长,以调研督办、专题督办、协商座谈督办的形式,促进提案落实;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机制,对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民主评议;不断完善提案办理评价考核机制,同时积极推进提案与提案办理结果同步公开,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邯郸市政协坚持将协商理念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以提
高办理质量为重点,以推动提案落实为目标,以增进民生幸福为根本,从提案的交办、办理、督办等环节入手,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各方沟通协商,推动提案工作取得新成效。交办协商求准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对有争议的提案进行逐一筛选、提出依据,对存在争议的提案,一方面,办公室进行电话沟通协调,确定主、会办单位。仍存争议的,召集有关部门依据政策和部门职能面对面进行协商调整,切实做到了主办主体明确、会办主体精确;督办协商解难题,市政协发挥整体优势,通过主席领衔协商督办、政协专委会、委员界别组视察协商督办、开展定期走访协商督办等形式,着力在增强办理实效上下功夫;民主评议推落实,通过视察、座谈等方式召集承办单位和提案者面对面进行协商讨论、交换意见。近年来,市政协先后组织委员对提案承办部门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30余次,有力地促进了提案的有效落实。
(作者系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提案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