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促进扶贫政策落实,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鸡泽县扶贫办原主任李占芳在贫困户认定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李占芳在2012年至2014年扶贫工作中,没有明确安排扶贫办及乡镇对贫困户资格认定审核,致使部分村干部及其亲属违规领取扶贫资金。2018年2月,李占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永年区住建局、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永年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刘树坤、审计局法规科科长徐辉、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武建敏、民政局福利彩票科工作人员韩雪在危房改造鉴定和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不应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闫胡寨村3名村民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9550
元。2017年7月,刘树坤被诫勉谈话,徐辉、武建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韩雪受到记过处分。
三、广平县住建局村镇股股长秦宝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问题。秦宝和工作失职,致使2011至2016年东张孟乡9户村民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4户村民超标准建设危房通过申请,套取国家危改资金204654.71元。2017年11月,秦宝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领导、主任科员武海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大名县大名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陈延延在落实医疗扶贫结算政策工作中失职问题。陈延延在大名县对参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活动中,未按要求做好软件系统升级等启动准备工作,医保系统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不支持零元住院押金填报,使两名贫困人口未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2018年3月,陈延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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