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为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趋势,定期组织各种技能大赛,对获得市级各工种比赛第一名的选手,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破格晋升为技师;第二至第十名的选手,已具备高级工资格的,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直接晋升为技师,并给予适当奖励。
该《意见》还对加大技能人才表扬奖励力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和优胜奖的选手及教练团队,除国家和省级奖励外,市级财政参照国家和省确定标准给予一定奖励。对我市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人员,除省级奖励外,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和1万元奖励。对代表我省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我市选手,除省级奖励外,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和2000元一次性奖励。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创新大赛,选树“金牌工人”,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