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实施要求、土地使用者的申请,我中心拟对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拟收河北囤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两宗)土地。其中一宗土地使用证号为成国用(2012)第001号,该地块位于成峰公路南侧(商城林场段),面积为33334.75平方米;另一宗土地使用证号为成国用(2012)第011号,该地块位于成峰公路南侧(商城林场段),面积为33331.9平方米。
二、拟收储国营商城林场部分建设用地(两宗),其
中一宗位于成峰路南、经六路东侧,面积49721.69平方米;另一宗位于成峰路南、经六路西,面积为121904.57平方米。
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如有权属争议、土地抵押、法院查封及债权、债务情况,请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15日内与成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否则,视为无异议,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238366
成安县土地储备中心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