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乔海龙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0087件(次),线索处置4846件;共立案3793件,处分365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330个,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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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组数据的背后,凝结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正风反腐的责任担当,体现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紧紧抓住“牛鼻子”,夯实“两个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能停留在文件和口号上,必须促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市纪委在深入研讨的基础上,对“两个责任”进行量化具体化,列出了县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任务清单,将县级党组织和成员的主体责任细化为29项,县级纪委的监督责任细化为16项。
市纪委联合市委督查室组成20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了“两个责任”述职谈话制度和“市纪委常委联系县(市、区)制度”,定期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指导、监督,进一步传导压力,从制度上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述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落实体系。
市县乡三级“两个责任”落实了,村一级怎么办?市纪委在全市农村推广以“承诺、公开、监督、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两延伸两提高”工作模式,将每年1·20、7·30“民主议政日”拓展为
“民主议政议廉日”,规范村权行使,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2016年,全市共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2件,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0人。
惩腐肃贪悬“利剑”,执纪审查力度不减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打虎不手软,对“关键少数”保持高压态势。抽调精兵强将,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集中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2016年,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71人,同比增长12.7%。
拍蝇不松劲,增强群众“获得感”。针对重点单位的窗口部门以及基层站所和农村干部违纪问题突出,群众深受其害等问题,大力开展“微腐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查处发生在土地征收流转、扶贫救济等领域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克扣侵占等10个方面问题,共处置问题线索1960件,立案1764件,处分184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03人。
围绕换届纪律,开展“清仓”行动。开展涉及换届纪律的信访线索“大起底”,给予纪律处分20人、诫勉谈话12人。组成19个巡回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换届风气及纪律监督工作进行巡回督查。对11批次1068人次进行了廉政
审查,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挺纪在前,积极运用实践“四种形态”。惩处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同样是成绩。市纪委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充分利用“清润邯郸”网站、微信,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宣传,及时发布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编写《党员干部纪律规矩200问》,发放给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扯耳咬袖、抓早抓小,及时提醒诫勉、谈话函询,让党员干部止步于破纪之初;对30余批次600余名拟提拔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探索构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库3800余卷。
驰而不息纠“四风”,咬定青山不放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市纪委把日常监督检查、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抓常、抓细、抓长,打出组合拳,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积小胜为大胜。紧盯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市直联查、县县互查、单位自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不间断、全覆盖检查活动。去年,共组织1000余人次对全市200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餐饮娱乐场所、风景区、大型商场超市和住宅区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密集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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