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冀晋萌)为进一步规范肉制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等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市食药监局4月份对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原辅料管理情况,查看原辅料进货台账所记录的相关信息是否详细明确,企业原料进货台账是否详细,重点检查每批原料肉是否来自定点屠宰厂、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对不符合要求、来历不明的原料肉坚决予以查封,并要求企业对使用不符合要求、来历不明的原料肉生产加工的产品实施召回;产品出厂检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批批检验,未经出厂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产品标识标注情况,查看成品标签是否符合标识管理相关规定,重点查看低温肉制品是否标识出低温0度至4度的贮存要求,对没有标识贮存要求的产品,一律封存,不得销售;生产条件保持情况,包括生产车间环境、生产条件等,重点查看成品库制冷设备是否开启,对成品库制冷设备无开启,没有达到贮存要求的产品,一律封存,不得销售。
此次行动将对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依法处置、逐企建档。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问题产品将依法进行处理,对不能限期整改到位或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直至其注销生产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