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提醒:小票不是维修凭证
本报讯(于波孟令卫)购买手机时,商家只给开了小票,没给开具发票,电池发生故障后,商家拒绝保修。11月3日,遭遇烦心事的任女士经过工商部门的耐心调解更换了新电池。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发票,以免自身合法利益遭受侵害。
“电池倒不值啥钱,关键觉得窝囊。”峰峰的任女士来到峰峰矿区工商12315进行投诉,说自己尚在保修期的电池出现了质量问题,可是商家却推脱不管。原来,今年6月,任女士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智能手机。当时,商家仅开具了一张购物小票,未开发票。一段时间以后,任女士发现手机电池不能充电,打开后盖后发现,电池鼓凸变形。任女士认为刚买的手机还在保修期内,于是找到商家协商维修电池,可商家要求任女士提供购货发票,并
说没有发票不能保修,更不给更换。不论任女士如何解释,商家都以没有正规发票为由拒绝保修。无奈之下,任女士只好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接诉后,工商调解人员与任女士一同前往商场调查了解情况。通过调查,工作人员认为商家不给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享受“三包”服务。工作人员找到商家讲明厉害关系,要求商家诚信经营,主动配合解决纠纷。在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商家同意为任女士更换一块新电池。
工商提醒消费者,按电器“三包”的规定,消费者在要求对电器进行保修时需出示购物发票和保修凭证;有些商家只给消费者购物小票而拒绝开具正规发票,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得不到保障。